李永强律师亲办案例
2012年成功代理陕西某科技公司申请执行案
来源:李永强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7-25
浏览量:321

案情:申 请 人为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申请人),被申请人为西安某广告策划设计有限公司(下称被申请人),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依法生效后,被申请人依然拖延履行该判决书中规定的给付义务,因被申请人经营状况持续恶化,亦无现成可供执行的财产,后申请人委托本律师代为申请执行,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经过调查,在工商登记机关发现当初公司设立时的一关键线索,成功将公司设立股东,将判决书载明的给付款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成功执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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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强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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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一路2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层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永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101*********1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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